台北地院審理「勇哥」黃勇義與妻子郭枝芬炒房逃漏稅17億元案,台北地院歷經5年審理,昨(6日)依《稅捐稽徵法》等罪,判黃勇義夫婦各4年徒刑,17億元的逃稅金額法官認定不是不法所得,未予沒收,但判決也指出,黃勇義夫婦除要補繳17億元稅款,還另將面臨3倍、共51億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