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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姓男子因妻子太愛養狗,造成兒女常過敏、皮膚發癢,他屢勸不聽,帶兒女和妻分居,十年後訴請離婚獲准, 是罕見因愛養狗導致夫婚離婚的案例。
桃園地院調查,范姓男子和妻結婚廿多年,他向法院指出,妻子愛養狗,一次養好幾隻,原本相安無事。子女相繼出生後,因家中養狗,出現過敏、皮膚發癢等症狀,且難免有異味和狗毛,多次勸告妻子應顧慮孩子健康和生活品質,不要在家中養狗,妻子卻堅持要養;他認為妻子對養狗和維持家庭生活孰輕孰重分不清,也不知如何取捨,十年前帶著孩子搬家,從此和妻子分居。
范指出,二人分居後很少聯繫,只在重要節日家族聚會時才會碰頭;但彼此間幾無交談,見面如同陌生人,以二人婚姻難以維持訴請離婚。
范妻指出,養狗並未干擾到家庭生活,夫妻感情發生變化是丈夫疑和外傭婚外情。她曾發現親密照,但還沒留存就被刪除,她以夫妻失和的錯不在她,不願離婚。
法官傳二名子女作證,二人都說「會對狗過敏」,爸媽吵架、分居、互不往來都是因為媽養狗,外傭從他們出生照顧到國中,沒看過父親和外傭有親密舉動。
法官根據雙方所提資料,以及子女證述,認定范妻堅持養狗,拒不退讓,造成子女健康受威脅,導致夫妻感情出現裂痕。范妻未盡力彌補挽回,致裂痕擴大,進而長期分居,讓二人婚姻出現重大且無法回復的破綻,判准離婚。
以下內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E9%A4%8A%E6%AF%9B%E5%B0%8F%E5%AD%A9%E4%B8%8D%E9%A1%A7%E5%85%92%E5%A5%B3%E樂澄童年書桌椅澄瑩成長椅澄瑩兒童兒童書桌澄瑩陪孩子長大澄瑩人體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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