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16歲女高中生,今年2月違規穿越馬路,遭開車的網友不慎撞到,小腿骨折送醫,警方判定網友「未注意車前狀態」,須肇責7成,然而女學生家屬卻又獅子大開口,向網友索賠30萬元,雙方調解2次不成,家屬最後提告,鬧上法院。網友感嘆,「誰說行人弱勢?我們開車騎車才弱勢」。
網友將這段經歷PO在臉書「爆怨公社」表示,今年2月5日上午11點09分,他開車行經台中市雙十路,車速並不快,打左轉燈準備轉太平路時,突然眼角餘光發現右邊有人靠近,他立刻按喇叭並靠左試圖避開,可惜還是撞倒對方,是個沒走行人穿越道也沒看車的16歲學生,小腿骨折送醫。警方一個月後初判網友「未注意車前狀態」,須肇責7成,對方僅「未依規定穿越馬路」。
▲女學生違規穿越馬路。(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網友不滿地說,他被侵犯路權,要背7成就算了,過份的是,對方家屬竟以「開公司車肇事可能會背業務過失傷害」為由,在調解會上向他求償30萬元天價,調解委員打臉家屬,認為沒有證明,且保險專員已從寬認定對方醫療所有單據總共8012元。第二次調解,對方家屬將賠償金降為15萬元,保險公司仍覺得不合理,認為行情約8萬,網友也說,自己只能再加6000元,但對方覺得誠意不足,讓調解再度以失敗收場。
▲女學生違規穿越馬路,最後被撞倒受傷。(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直到昨天,網友被警方通知對方已提告,要他做筆錄,網友感嘆,台灣根本違規天堂,「誰說行人弱勢?我們開車騎車才弱勢」,一有車禍,開車騎車每次都先吃「應注意而未注意」,他年年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希望遇事起碼能給對方一個交代,結果卻遭獅子大開口。他也痛批女學生,都高一了,卻連過馬路的常識都沒有。
其他網友看完這段經歷,紛紛大罵,「『應注意而未注意』害慘多少人!」、「沒走人行道還要駕駛賠錢,都高中了不知道交通規則嗎」、「幾歲了還不會走斑馬線 」、「這樣的肇事比例,是在鼓勵沒工作的人上街去賺錢嗎?」、「跟本就是假車禍真詐財。」、「三寶永遠不會知道他有錯」、「雖然上法院很麻煩,但也許會讓對方無法稱心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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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E5%AD%B8%E7%94%9F%E9%81%95%E8%A6%8F%E7%A9%BF%E8%B6%8A%E9%A6%AC%E8%B7%AF%E兒童書桌椅成長書桌椅兒童書桌成長書桌成長書桌兒童書桌樂澄書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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